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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电子证据提升司法质量

时间:2018-07-21 11:03:52 作者:临沂民生网

广东南沙法院:微信支付宝记录可作互联网电子证据  网民:微信记录可不公证体现司法担当

 

图片来源:东方网

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,7月18日,广州市南沙区法院率先出台了广东省内首份《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、认证规程(试行)》。该《规程》从电子证据的固定、当事人举证方式、法官认证采信规则等方面,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路径。按《规程》指引操作,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不必一律要经过公证,也有很大可能性获得法院采信了。

 

@支红宝:支持,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,时代进步了,骗子进步了,那么取证也应该进步,聊天记录真的就是证据的案发现场,绝对的第一证据。

网民“戴先任”: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。这是与时俱进的应变之举,是司法审判程序的进步与完善,有助于提升司法服务质量,更体现出司法温度、司法担当。

@柳意之:如果是熟人犯案,比如男女朋友这种关系,事先用被害人手机做了伪证,怎么分辨,聊天记录怎么确认是不是本人发出的?

@法制日报: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做法值得各地法院借鉴。就像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,努力便民利民,提供公共服务一样,要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,就要最大程度地删繁就简,减少当事人诉讼路上的阻碍,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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